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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张俊明、李梦竹、李梦光、王爱丽、李国东、吴海霞:

    根据我行与李广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张俊明在我行编号为(青州)农信联保借字(2011)第 20110401012002号《农村信用社农户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200000 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李广,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