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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王龙涛(身份证号码:3707861988XXXX1239):

    2019年4月,你本人向我曾赓(身份证号码:3707811986XXXX4811)借款100000元整(并于 2019年4月16日出具 100000元借款协议一份),上述债务总计100000元及利息,现该债务到期未还,并于 2021年7月14日出具150000元整借条一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我本人对你享有的债权15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等依法转让给王永生 (联系电话:15528956666),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一并转让,请你本人自接到该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王永生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曾赓

    债权受让人:王永生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