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冰、李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特此正式通知贵方:本行已将享有对债务人董 冰 ( 合 同 编 号 :371822447001000)本金人民币为 2072353.47元(大写:贰佰零柒万贰仟叁佰伍拾叁元肆角柒分)及相应利息的债权(含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给山东梵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贵方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山东梵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债权项下的全部义务。
通知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1年3月17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特此正式通知贵方:本行已将享有对债务人董 冰 ( 合 同 编 号 :371822447001000)本金人民币为 2072353.47元(大写:贰佰零柒万贰仟叁佰伍拾叁元肆角柒分)及相应利息的债权(含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给山东梵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贵方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山东梵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债权项下的全部义务。
通知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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