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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45借款人蒋新辉曹春李西方张进元王春生保证人任志臻、李兴海

  曹静、李正、张现学、刘进财裴广霞、袁学平、杨丙忠、冯国利李洪霞、张传锋、张国强裴广利、裴广彬、王洪中、廉开兰

  债权买受人

  宋文忠

  王罗伊

  王罗伊

  王罗伊

  王罗伊

    债权转让通知书

    根据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债权买受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享有的蒋新辉等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和所有担保权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买受人,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和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买受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企业、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