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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徐则忠:

    申请人张凤魁与被申请人徐则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菏仲字第73 号,本会已受理。依照本会仲裁规则向你方进行了特快专递送达和直接送达程序,均未送达到。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及仲裁庭组庭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次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组成仲裁庭的期限为送达后 15 日内,并定于送达后第25 日上午 9 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会驻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仲裁庭地址:菏泽市中华西路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楼西楼五层西首中小企业仲裁庭。联系电话:0530-6201189

    菏泽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