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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张清芳、赵丽媛:

    根据赵令军与张继辉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赵令军已将对借款人张清芳、赵丽媛拥有的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211 民初9430号民事判决书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张继辉,现公告通知借款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2019)鲁0211 民初9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内容向受让人张继辉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人:赵令军

    受让人:张继辉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