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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吴美萍、王永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青岛荣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延平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荣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受让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对吴美萍、王永国享有的经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2)南商初字第70539 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一并转让给了王延平。请债务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王延平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青岛荣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延平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