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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崔政亮、李梅:

    根据我与债权受让人淄博超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已将你与我经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17)鲁 0303民初97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淄博超创商贸有限公司,请及时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人:张静静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