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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印章作废声明

    2020年5月16日,莱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经落实,建通公司公司除企业公章外,其他印章下落不明。管理人于2020年6月26日完成对一枚企业公章的接管工作。

    故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重整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建通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被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重整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除已接管的企业公章外,建通公司的其他企业印章自2020年5月16日起作废。

    自2020年5月16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建通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建通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0年5月16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莱阳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