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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检察院推行案卡填录提醒制度

    为保障检察业务数据及时准确反映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实际情况,解决案卡填录不规范难题,日前,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建立并推行案卡填录提醒制度。该院将每月20 号确定为案卡填录检查提醒日,采取个人自查、部门核查、案管巡查相结合,督促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检察助理人员担起具体责任,形成案卡填录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

    今年,该院 1-6 月份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89.06% ,值班律师、辩护人参与率达100% ,大大提高了业务数据填录质量,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

    黄元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