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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滕州三联商社家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得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793917029P;住所:滕州市善国中路27号):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局向你公告送达《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书》(滕人社监令字[2020]第40号)。本局于2020年7月 10 日对滕州市社会养老保险事务中心转办你处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未依法为鞠伟、潘红军、侯钦国、闫会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照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编号:20017)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依法为鞠伟、潘红军、侯钦国、闫会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编号:20017)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于2020年7月 23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和相关资料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503278)。

    本责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对你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