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4版

声 明

    为更好地保护济南威普金融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声明:

    1.截止本声明发布之日,使用济南威普金融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信息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任何书面文件、实施的行为,除公司已经存档并有法定代表人祝红亲笔签名的合同等一切文件外,一律视为无效合同、无效文件。

    2.自本声明发布之日,任何人使用上述印章及证件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任何书面文件、实施的行为,济南威普金融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及济南威普金融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红均不予承认,对济南威普金融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

    声明人:祝红(济南威普金融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0 年 6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