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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权 转 让 通 知

借款人李同山丁栋梁王朝冬

贷款余额1903.701.0021794.14

发放日期

  2013-7-1

  2011-12-5

  2012-9-18

到期日期

  2014-6-5

2012-12-4

2013-9-10

表外欠息

  56301.34

204226.1

144229.77担保人韩香顺,孙久华丁孝龙,崔昌河,丁孝仁,吕传文王朝春,王朝知,王广胜

    借款人李同山、丁栋梁等 (详见债权协议转让明细):

    根据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小明、张清建、赵增林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与借款人李同山、丁栋梁、王朝冬签订的借款合同相关权利依法转让,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请你立即向相关买受人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6 月 22 日

    债权协议转让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买受人

  赵增林

  刘小明

  张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