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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马新军:

    我于 2020 年6月 23 日与王植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自愿将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5 民终796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债权(其中包括产生的利息及收益部分)转让给王植俊,请你在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向王植俊履行偿还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张春友

    2020 年 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