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4版

通 知

    于开永(男,身份证号:3706331965XXXX0310),因于 2020 年3 月 2 日起就未到公司上班,无故缺勤亦无请假,连续旷工时间早已超过七天。已严重违反泰康养老山东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泰康养老山东分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2019年)》的规定,现决定于 2020年 4月 13日解除劳动合同。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0 年6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