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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泰安市科耐尔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泰安鲁天华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马立法、张英峰:

    泰安市科耐尔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我公司借款本金 460000 元及利息等 (借款期限 2015年 4 月9日至 2018 年 4 月6 日,借款金额 46 万元 ),该笔借款已被泰山区法院 2018鲁 0902 民初 4260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根据我公司与滕州嘉纵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本金 460000 元和相应利息及其他法定和约定的从权利转让给该公司,现以公告的形式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请你公司及担保人于本公告后向滕州嘉纵贸易有限公司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转让部分的义务。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