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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5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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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苏春荣(身份证号:3729221962****4000):

    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有蓝色铁皮瓦的砖混平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本局于 2019 年 9 月 18日向你公告送达了曹综执听告字[2019]第 201900123 号听证会告知书。你在法定期间内未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本局对你依法作出曹综执行处字 [2019]第 20190012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该处罚决定。2020 年4月 24 日,本局对你依法作出曹综执强催字 [2020]第 89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因其他方式未能向你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

    特此公告。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 年 5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