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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005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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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19)第 472-3 号

    苏凡义、苏凡红: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济宁环山饲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苏凡虎、陈忠华及你二人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于 2019年 11 月 22日指定仲裁员刘晓雯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定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30 日后的2020年6月23日 14:00在本会(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 号 B 座 12层)第四仲裁厅开庭审理,请届时出席庭审。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6号 B 座 13 层

    联系人:仲裁二处  庄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6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