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三版

公 告

    山东麦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石宁、李明雪、魏新秀、杨凯迪、徐一凡、张文臣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 21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 22 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 23 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 330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 331 号、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 332 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现定于 2020 年 6月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 179 号青年创业园 C 座4号2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 O 二 O 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