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涛、马莎莎:
本会受理的(2019)滨仲裁字第131号申请人宋志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 7月 7 日上午 9时,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庭,如不到庭参加庭审,将依法缺席裁决。
滨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 4月30日
本会受理的(2019)滨仲裁字第131号申请人宋志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 7月 7 日上午 9时,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庭,如不到庭参加庭审,将依法缺席裁决。
滨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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