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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青岛渭河源商贸有限公司、王国平、曲红霞、王秀芝、青岛宝祥真珠宝有限公司: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0 年招青公转字第 001 号),转让方已将其在编号为 2018 年信字第 21180708号《 授信协议》,编号为 2018 年信字第71180701号的《借款合同》、编号为 2018 年信字第 21180708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 2018 年信字第 21180708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至基准日 2020 年3月 12 日,债权本金 1467.13 万元,应付利息为 131.18 万元(含复利、罚息,暂计算至2019 年3 月 12 日,具体以实际交割日为准)本息合计 1598.31 万元。转让方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予以确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

    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安钰

    联系电话:18678183537

    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877号

    转让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受让方:刘安钰

    2020年 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