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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李 惠岭与青岛西海岸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借款人名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经济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

    第 ZH1300000155797号《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公委贷字第ZH1300000155797 号《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补充协议》

    担保人名称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

    编号

    公委抵字第ZH1300000165431号《委托贷款抵押合同》本金19762922.75

  欠息11972347.47

  费用75188.77

    债权金额合计31810458.99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经济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

    2020 年4月 10 日,李惠岭(以下称“转让方”)、青岛西海岸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 受让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 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0 年 2 月 2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继受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西海岸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 135号东方金融中心 712室

    联系人:张佳莹  联系电话:13626398266

    李惠岭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西海岸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 年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