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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催收通知书

    致:诸城市润生淀粉有限公司(债务人)、长治市金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人)、郭桂滋、张则香(担保人):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15 年5月 27 日将对你方享有的以下债权及该债权附属担保权利转让给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14 年8月 18 日与诸城市润生淀粉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20140818001 的借款合同项下本金 1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并同时转让该债权项下附属担保权利,担保合同编号为2014 年天银济最高保字第0818001号和 2014649 号。

    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现均属于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现特通知贵方接到本通知后就上述债权向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及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0 年 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