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三版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东鲁燕乔天环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尚贞兵诉你单位追索工资纠纷案件(张劳人仲案字 [2019]第 1015 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现定于 2020年 2月 6 日上午 9时 00 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 179 号青年创业园 C 座 4 号2 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 年1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