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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能源肥矿集团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由于长期旷工欠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请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 60 天内返矿上班,逾期未报到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张盼盼、马德田、汤计昌、高德国、张承柱、尹洪波、翟兴声、赵伟、郝玉省、李计东、丁玉虎、张洋、孟令岗、陆嘉祥、冯中波、王杰、张敬涛、李强、李红志、王建华、张军、李吕新、孙久喜、任文剑、王亚军、王吉庆、周二兵、岳增领、赵永旭、刘超、王建飞、许鑫、徐美玲

    特此公告。

    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