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润田、王朋连:
申请人东营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各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会已于二0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分别作出〔 2019〕东仲字第500号裁决书和〔 2019〕东仲字第 501号裁决书,请你们各方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0二0年一月九日
申请人东营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各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会已于二0 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分别作出〔 2019〕东仲字第500号裁决书和〔 2019〕东仲字第 501号裁决书,请你们各方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0二0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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