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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12

    项目名

    滕州市中意机电有限公司

    滕州市嘉能煤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合计

    借款合同编号

    建鲁枣滕流贷(2016)字  第1 6 号建鲁枣滕流贷(2016)字  第17号

    建鲁枣腾流贷(2016)字  第1 8 号建鲁枣腾流贷(2016)字  第19号币种人民币

    本金(截到2019.9.30)9780554.68995000019730554.68

    利息(截到2019.9.30)

2967742.15

  3010025.715977767.86

    债权总额(截止到2019.9.30)

  12748296.83

  12960025.71

  25708322.54担保措施

    1、由张继勇、刑振成、郭朋云、张作芹、张莉、张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由山东好强大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枣庄市山亭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侧的两宗面积共计 64229.10平方米的工业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限额为 1100万元;3、山东好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春之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限额1300万元

    1、由滕州市嘉能煤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名下17 套机器设备和 5 幢面积合计 10969.20 平方米钢结构厂房提供抵押担保;2、由山东美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郭继德、王子荣、郭朋飞、郭冬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全部债权由滕州市嘉能煤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腾飞东路21447㎡ 工业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限额850万元。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王彦辉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滕州市中意机电有限公司、滕州市嘉能煤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王彦辉,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王彦辉(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王彦辉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1月7日人民币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