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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石礼波:

    李诚国对你享有的(2018)鲁 0911 民初 4497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所有的债权及相应的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了 朱 得 利 ( 身 份 证 号 :3709111971****203X),现公告通知你从公告之日起即向朱得利履行(2018)鲁 0911 民初4497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李诚国

    2019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