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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王焕庆、候传岱、周广河、徐灿玲:

    泰安市岱岳区三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长城路分公司对你们享有的(2014)泰商初字第261号、(2014)泰商初字第262号两份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权已经依法一并转让给了泰安市恒川科技有限公司。

    现公告通知你们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安市恒川科技有限公司履行(2014)泰商初字第261 号、(2014)泰商初字第262 号两份民事调解书确定全部债务。

    特此通知。

    泰安市岱岳区三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长城路分公司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