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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刘丽霞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19)济农商历债转字第08-04 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郭连水、车骏所欠 1584150.17 元不良债权转让给刘丽霞;其中:(1)郭连水于 2011年 7 月 29 日借款 30 万元,到期日 2012 年 7月 20 日;担保人:周培宝、徐龙、周培国、叶紫庭,截止2019年7月 20 日欠利息 229171.18 元;欠代垫费用 10935元。

    (2)车骏于 2011年 1 月 4 日借款 30 万元,到期日 2011 年 11 月 23日;担保人:周培宝、徐龙、周培国,截止 2019年 7 月 20日欠利息 733797.99 元,欠代垫费用 10246元。

    现特此通知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刘丽霞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2019年 11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