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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峡山支行对合法拥有的以下债权已进行转让:

    1、对借款人王宗富,保证人王瑞宝、卢泉涛债权 1 笔本金0元已依法转让给高唐清。

    2、对借款人张焕庆,保证人陈立岗、张永庆、陈立金债权 1 笔本金 1025 元已依法转让给崔来升。

    请相关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相应义务。

    特此公告。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峡山支行

    2019 年 9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