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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告

    陈城诗、季新晓:

    因你方自 2019 年6 月起无故旷工至今,且通过电话、快递等多种通讯方式均无法联系,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并已符合公司员工手册第四章第五节第二小节第 6 条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该考勤管理制度和公司员工手册已经你方学习并承诺愿意接受规章制度执行。基于以上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起解除与你方劳动合同,并通知你方在该通告发出后两个月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档案转移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山东金鹏针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