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公 告

    青检刑附民公【2019】000001 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雷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请符合条件的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 30 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逾期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凤凰山路南苑大厦。

    联系电话:0536-3012131。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 年7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