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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公 告

    本院在办理刘中磊涉嫌非法采矿一案过程中发现,本案存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我院已立案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联系我院。联系人:周洁,联系电话 0532— 83012873。

    特此公告。

    2019年 6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