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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2月27日

    山东永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蔚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11民初10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纪奎文:本院受理原告杨会平诉被告纪奎文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4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曾清清:本院受理原告宗洋诉被告曾清清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4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龙跃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秦永志,张世超: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营市龙跃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秦永志,张世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02民初4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国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国卫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成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范帅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范帅帅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陕西: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陕西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兵兵: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兵兵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高燕: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91民初25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高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235392.76元、零售利息16949.62元、分期手续费12703.95元、违约金10130.45元及自2018年7月2日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35392.76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案件受理费5428元,公告费840元,由被告高燕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国训、盖月英、东营市恒大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晓雁诉被告崔国训、盖月英、东营市恒大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崔国训、盖月英偿还借款本金159万元,利息636000元,并按照年利率20%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清日止;2.判令东营市恒大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中66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91民初8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两次开庭时间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第1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连兴国:本院受理原告王美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18)鲁0591民初26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连兴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王美芝借款本金6万元及自2018年6月12日至清偿之日的利息(以6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6% 计算)。案件受理费1325元、诉讼保全费690元、公告费390元,由连兴国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王美芝。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聂作龙、于英芳、聂兰英、聂在常:本院受理原告马爱云诉被告聂作龙、于英芳、聂兰英、聂在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91民初2409号民事判决书。裁判要点:一、被告聂作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马爱云借款本金20万元及自2017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二、上述款项,原告马爱云对被告聂在常名下位于广饶县贵和苑小区北区16号楼东三单元四层西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广饶20150462号;他项权证号:东营市房他证广饶字第20151349号)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于英芳、聂兰英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于英芳、聂兰英、聂在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聂作龙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10元,由原告马爱云负担362元,由被告聂作龙、于英芳、聂兰英、聂在常负担4748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房华、李剑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罚息(数据截止2018年11月23日),罚息要求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并承担律师代理费,合计:427099.35元;2、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的折价、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91民初4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田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诉被告田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91民初27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田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借款本金110550.16元、利息3531.62元、复利568.59元(利息、复利均计算至2018年8月23日)及自2018年8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罚息以借款本金110550.16元为基数,复利以未付利息3531.62元为基数,均按《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吉康: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贷款余额55746.4元,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91民初14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长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贷款余额30969.34元,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91民初14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时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晓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贷款余额61465.61元,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591民初21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凤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贷款余额62716.04元,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同》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方强强: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方强强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燕义中: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燕义中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宋武刚,康艳荣: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宋武刚,康艳荣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峰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周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霞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宋伟伟,马媛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宋伟伟、马媛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曹立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曹立国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建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建国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孝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082民初20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孝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082民初205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宋海滨、赵砚芬:本院受理原告于杏芬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7118号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胜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661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海波:本院受理孙晓宁诉刘海波、郑红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6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姚永芹:原告张华丽与被告姚永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58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周彩霞:原告毕新波与被告周彩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2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田文化: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与被告田文化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0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哲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诉被告白俊香、李哲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082民初18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姜志英、秦丽敏:本院受理原告李荣升诉被告姜志英、秦丽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082民初50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于甜甜、许彩霞:本院受理原告姜国锋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6660号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案外人张景辉作为案件原告参加诉讼)。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朱志威、威海瑞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波诉山东瑞科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一案,经查:你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涉外均为30日)。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宋晓锋、于站令、唐家坤、朱宝奇、宋文波、邱洪伟、王明亮、田玉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家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06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侯增森、王晨颖、王东、董立秋、宋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海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3313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宋志国、于艳娜、宋小耿: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3314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11民初2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聊城国力车桥有限公司、侯传旺、侯现康:本院受理的新乡市康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维持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7)鲁1502民初592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7)鲁1502民初592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侯传旺、侯现康对本判决第一项中山东聊城国力车桥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5民终28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军通:本院受理原告张新新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31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自成:本院受理原告孙爱云诉李自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鲁1481民初2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建峰:本院受理原告张学松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既(2019)鲁1481民初2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诉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民初24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陈祥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81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闫岩:本院受理原告黄真真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周玉平、周金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有山、姚光停、姚光连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张春蕾:我院受理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成:我院受理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恩栋、殷风娥、刘家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12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杜俊清、李景珍、杜守剑:本院受理原告曹学光与被告杜俊清、李景珍、杜守杰、张曼、杜守剑、任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树军、郭启军:本院受理原告王德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7民初17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程万峰:本院受理原告程忠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7民初19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马化斌、董杰、商庆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杜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7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师超、张志齐:本院受理原告徐荣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424民初497号案件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戎振强,戎振星,刘保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82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市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禹城市人民法院

    陶建磊: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杜传永、杜传秀:本院受理原告王棉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牛学彬:本院受理原告孙中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杜和峰:本院受理原告刘冬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井喜:本院受理原告刘春建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茂东 六安市建华劳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良山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闵敏、王敏敏、崔运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聚万经济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韩建刚: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赵慎斌:本院受理原告周广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赵珂文:本院受理原告周广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时克钢:本院受理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万恒实业有限公司、枣庄顺翔商贸有限公司、枣庄海友食品有限公司、李饷、王芳、王泽涛、孟素梅、李福鹏、刘士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被告枣庄市万恒实业有限公司、枣庄顺翔商贸有限公司、枣庄海友食品有限公司、李饷、王芳、王泽涛、孟素梅、李福鹏、刘士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颜永、吕传洪、枣庄隆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被告颜永、吕传洪、枣庄隆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欣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衍鑫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李伟:本院受理原告长融国银(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欣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衍鑫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李伟、王伟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0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宏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东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