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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1月9日

    宋怀林: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赵国友: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1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徐振花: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1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吴洁: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姜宁: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文艳: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于敬波: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崔志华: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周红宇: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马苏岩: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胡高中: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高凤英: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于宝山: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商应海、朱昭兰:本院受理原告李公福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模板款183770元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久洋电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鲁1302民初9385号原告临沂昌旭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临沂久洋电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临沂久洋电梯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临沂昌旭建材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友冉、李守芳:本院受理原告王传敬、曹祥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手续。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00000元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田琳琳:本院受理原告杨凤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02民初100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田琳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凤存借款30000元,同时支付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田琳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杨凤存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保全费用3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慧、何令伟:本院受理的(2018)鲁1302民初10895号原告赵庆杰诉被告刘慧、何令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何令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庆杰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29日起按年利率24% 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扣除已偿还的5000元);二、驳回原告赵庆杰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连江峰:本院受理原告楚玉华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11民初7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吴承军:本院受理上诉人李胜民与被上诉人米镜谕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民终1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滕州天河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其敏诉被告山东锦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山东锦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民初208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士文、张坤元: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庄骏福汽贸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王若琦与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民终19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旭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周连河与被上诉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浩:本院受理上诉人王秋艳与被上诉人马庆涛、原审被告刘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1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滕州市城郊水泥厂: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滕州市万达农村信用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滕州市城郊水泥厂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1日作出执行裁定书依法变更万福利为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02)枣执字第28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品霞 马 吉民  陈艳华 孔令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宋方 红  胡忠 波  马洪雁 刘鹏 李绘  枣庄高新区好孩子母婴家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沈菲菲  彭晓飞  枣庄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建:本院受理原告市中区曙光百货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范召敏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海磊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秦佑国:本院受理原告李志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田久成:本院受理原告彭蓓蓓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娄锋、殷宪忠:本院受理原告齐玉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福德、刘跃(伟):本院受理原告时庆雪诉你们、张振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03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继云: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福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孙中建:本院受理原告殷晓亮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褚松:本院受理原告张利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03民初1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沙沟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勇、孙华友、王胜利:本院受理原告张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高辉:本院受理原告周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4905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4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明、吴敬玲、陈美凝: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04月24日上午09点00分在本院孟庄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衍军:本院受理(2018)鲁0402民初4902号,原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枣庄润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恩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晓晓、宋鹏鹏诉你们与魏红、沙川淼、沙童、枣庄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化路项目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3358、3359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9年5月7日14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连军:本院受理原告韩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3982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6日14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闫先芬、李天太:本院受理原告李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4601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10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宗芝、何珍、韩宝宝: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03月27日10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保民、何颖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洪良诉你们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4176号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03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齐村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临沂六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尹媛媛诉你与侯文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273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03月28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齐村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因破产企业枣庄市化纤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12月24日裁定终结枣庄市化纤厂破产程序。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学新:本院受理原告种珊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百强: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3180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齐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蒋翠萍、韩萍:本院受理原告孙井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2714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10时在本院齐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家宝:本院受理原告翟丙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2097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15时在本院齐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金全、张方萍、李建全、李雪林、刘浩: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2民初12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晓秋: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沧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33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宗敏: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建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37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三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吕广忠:本院受理的原告薛乃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29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向原告薛乃良归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三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鑫、江善群:本院受理的原告郝杨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21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鑫向原告郝杨杨归还借款4万元,被告江善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三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孝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26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四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姚元合、谭明革:本院受理的原告常艳与被告李效军、姚元合、谭明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李孝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你们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24民初34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四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谭爱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善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孙胜永、高冬丽:本院受理原告徐秋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中飞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朋诉你和姚辉亮、刘高宪、刘方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巨民初字第2469号民事判决书和姚辉亮的上诉状。判决书主文:一、由被告姚辉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王志朋各类损失10447.37;二、被告山东中飞实业有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王志朋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堌矿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毕泗轩:本院受理原告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和巨野浩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1071号民事判决书和巨野浩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诉状。判决书主文:一、由被告巨野浩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款1629892元及逾期付款的损失(以162989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7年3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毕泗轩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巨野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堌矿区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现政、蒋爱芬、李志、陈西余: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21民初2239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王芝得: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葛现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21民初2072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武兆富: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21民初2235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许振军: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朱中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21民初2236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杜国华、杨士香、刘建奎: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何新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21民初2420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济宁聚城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武利停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21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罗文献: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武伟、张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21民初2426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贾广建: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21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济南豪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邹平天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韩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市人民法院

    邹平金岳煤业有限公司、山东恒创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铧镒板簧制造有限公司、刘海彦、张淑贞:本院受理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市人民法院

    赵洞、潘俊美:本院受理了原告王广庆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韩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市人民法院

    聂川、张传岭、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言思明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市人民法院

    王帅、郓城县昆岳运输有限公司、张同强:本院受理了原告邹平县金丰物流有限公司与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韩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市人民法院

    李继芳、邹平继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牛余壮与你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6民初3258、32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市人民法院

    郭伟刚:本院受理原告张曰先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6民初2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平市人民法院

    高照阳:本院受理原告马见鑫诉马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马超提出追加你为被告的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市人民法院

    魏方生:本院受理成琴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6民初3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市人民法院

    刘财芝:本院受理原告赵德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6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明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市人民法院

    邢长水、张会香、邢涛:本院受理原告代福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鲁明、滨州市骏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代佃君: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苏兆泉、被上诉人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6民终178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青林:本院受理巴金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3民初1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李焕波:本院受理巴金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3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蔚利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滨州市滨城区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滨州市蔚利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山东速腾商贸有限公司、滨州天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崔蔚、赵杰及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6执13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雷雷、牟丽丽:本院受理原告韩法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2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沾化县供销合作社工业品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思恒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山东省沾化供销大厦、山东省沾化供销商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韩永春:本院受理原告刘爱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5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魏北平、李然芬:本院受理原告李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25民初2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赵国军、石学芳:本院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2018)鲁1581执恢13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赵国军名下的位于临清市新华办事处黑庄居委会民族小区内的4号楼3单元11层西户楼房一处及储藏室一处按价值355018.8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李永成所有。现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临清市人民法院

    赵鸿娟:本院受理原告孔凡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康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清市人民法院

    郭锐: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与被告临清市路旺物流有限公司、被告朱福强、被告郭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临清市路旺物流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自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清市人民法院

    武俊生:本院执行李连成与你债权纠纷一案中,对你名下的在滨州市渤海路二十四路361号中博商贸城1号楼3210室进行了司法询价,现向你送达鲁产权询(2018)2592号司法所询价报告书、执行裁定书(拍卖)、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如你仍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本院将依法继续对你名下的在滨州市渤海路二十四路361号中博商贸城1号楼3210室进行拍卖。

    临清市人民法院

    郭承彬:本院受理杨春霞起诉你(2018)鲁1581民初4325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清市人民法院

    王保国:本院受理原告秦善荣与被告王保国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581民初2721号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康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郎元申: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周海明与被申请人姚新利、原审被告郎元申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523民申4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

    杨超、高唐县万福达酒店:本院受理原告李丙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唐县人民法院

    杨超、高唐县万福达酒店:本院受理原告李丙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唐县人民法院

    展长雪:本院受理原告王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