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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珠江村镇银行关于莱州格瑞特石业 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的公 告

    序号合同种类

    最高额借款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象莱州格瑞特石业有限公司

    莱州市银海石材工艺有限公司、莱州市外贸石材有限公司、莱州海峰石材有限公司、莱州市新华石材有限公司、张爱珍、陈丽华、莱州市新华钢结构有限公司、莱州市新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李海青、北京创华兴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明智、任瑞泽

    合同

    编号

    0300008201600054

    0300073201600172

    莱州格瑞特石业有限公司、莱州市银海石材工艺有限公司、莱州市外贸石材有限公司、莱州海峰石材有限公司、莱州市新华石材有限公司、张爱珍、陈丽华、莱州市新华钢结构有限公司、莱州市新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李海青、北京创华兴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明智、任瑞泽:

    根据2018年12月29日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欢欢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莱州格瑞特石业有限公司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约定的主从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王欢欢。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请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王欢欢履行还款责任。

    特此公告。

    莱州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注:

    1、借款人、担保人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王欢欢支付本金和利息等;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时履行上述偿付义务及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