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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受让人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人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受让人博兴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1月9日

    序号1

    借款人名称

    山东省滨州市利丰达化工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0421370号《借款合同》担保人名称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山东省博兴县汇丰板业有限公司、博兴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周小彬、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丰板业有限公司

    原贷

    款行

    0413688-001、0413688-002、0413688-003、0413688-004、0413688-0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