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通知

    刘耀旭:

    2019年1月8日,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昌乐县人民法院(2015)乐商初字第1185号民事判决书中对你享有债权及相关权利,现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该债权及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刘增宝。希你今后向刘增宝履行相关的还款义务。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