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811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滨州广源通有限公司:

    经我单位与杨岩波(身份证号码372301198203024411)充分协商,我单位将对你单位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不限于本金、利息、诉讼费等)转让给了杨岩波,杨岩波已成为你公司的债权人,自你单位收到此公告之日起,由杨岩波向你单位主张权利,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特此通知。

    债权人:滨州玉龙棉花加工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