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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811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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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债权转让方李建峰与债权受让方许俊涛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李建峰已于2018年8月25日将其享有2018鲁05民终64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许俊涛。许俊涛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自债权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许俊涛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特此公告。

    许俊涛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