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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鲁11破8号之二2018年6月21日,本院根据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移送的关于日照市信达铁艺有限公司执行案件相关材料,裁定受理日照市信达铁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日照市信达铁艺有限公司总资产0元,到期债务 78180320.18元,严重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 10月10日裁定宣告日照市信达铁艺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 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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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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