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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鲁11破6号之二2018年6月20日,本院根据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移送的关于日照市信达电力金具厂执行案件相关材料,裁定受理日照市信达电力金具厂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日照市信达电力金具厂资产总额14411337元,总债务57772479.66元,严重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裁定宣告日照市信达电力金具厂破产。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 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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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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