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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公告

  • 日期:2018103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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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被征收房屋坐落高苑路7号原房屋权利人温风城(已故)评估单价13997.00装修评估单价

260.00

    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在2016年4月22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长山路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下列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房屋产权人已故,继承人情况不明确,为确保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的权益,请下列房屋合法继承人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持房屋产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及继承的相关法律文书等有效证件到征收现场办公室(地址:淄川路2号乙 电话:13188972350)办理有关征收补偿事宜,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