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郭传熙已于 2018年8月25 日将所持有的胶州市人民法院(2016)鲁0281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对青岛三龙湾园林有限公司、青岛万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王锴、王大华、青岛芳华化纤纺织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及该债权项下所有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 张 美 玲 ( 身 份 证 号 :370281198712104641)。
特此通知。
郭传熙
2018年 10月 10日
郭传熙已于 2018年8月25 日将所持有的胶州市人民法院(2016)鲁0281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对青岛三龙湾园林有限公司、青岛万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王锴、王大华、青岛芳华化纤纺织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及该债权项下所有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 张 美 玲 ( 身 份 证 号 :370281198712104641)。
特此通知。
郭传熙
2018年 10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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