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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10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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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山东多可爱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菏街道办事处季庄村):

    你单位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钢结构仓库、水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于 2018 年 8月 14 日向你单位留置送达了曹综执听告字[2018]第 201800389 号听证会告知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间内未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局对你单位依法作出曹综执行处字[2018]第 20180038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他方式未能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60 日内向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 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 10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