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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与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810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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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4借款人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

  借款合同号

邹农银借字 2003 第 38号

邹农银借字 2003 第 55号

邹农银借字 2004 第 19号

邹农银借字 2004 第 9 号

  本金(元)3,000,000.007,000,000.006,000,000.007,740,000.00

  利息(元)

  7,394,951.88

  21,506,401.50

  8,773,690.54

  13,920,848.92

  转让债权合计

  10,394,951.88

  28,506,401.50

  14,773,690.54

  21,660,848.92担保人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

    根据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与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批量转让协议》,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已已将其对债权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与与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债权清单

    注:1.债权清单列示截至2016年 12 月20 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货币单位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元)。2016 年 12月 20 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因诉讼执行形成的相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向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支付。2. 债权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3. 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克娜。联系电话:15865555534,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北

    上海博瑞信诚投资有限公司  济宁强光经贸有限公司

    2018 年 10月 12 日

  担保合同号

    邹农银抵字 2003第 38 号,

    邹农银抵字 2004第补 02 号

    邹农银抵字 2003第 55 号,

    邹农银抵字 2004第补 01 号

邹农银抵字 2004第 19 号

邹农银抵字 2004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