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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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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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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中信兴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学全、孙丰良:本院受理原告陈惠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2 月 27日10:0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三石凯利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市金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袁磊、刘惠: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2月 28日 08:30 在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郓城李楼煤矿监狱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卜庆滨、王俊祥:本院受理原告张雪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 年 12月 27日 08:50 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 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宋朝霞、石洁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杨红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1396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丁臻、宿辉: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宗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 1363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姚文涛、滨州晟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与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1273 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俎廷军: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新城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 14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海强: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新城支行与你、王倩倩、滨州市旺龙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 14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代香、孙泽江: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新城支行与你们、孙书站、孙翠霞、滨州市旺龙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 149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军、崔国红、滨州市达仁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新城支行与你们、苏民坦、胡小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 15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孙建松、赵海强: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新城支行与你们、滨州市旺龙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 150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启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祁国光、李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 5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义春:本院受理的(2017)鲁1602 民初 666号原告滨州黄河宝山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66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乐乐:本院受理原告张月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02 民初 2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长征、滨州晟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桂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2月 27日 14: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吉登乾、刘晓芬、陈芳芳、黄璜、秦勇、陈志祯、张璐瑶、支平瑞、李佃鹏:本院受理原告邓国臻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前和变更后 )、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 2019年 1 月 18 日上午 9:00 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 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蒙蒙、张新民、聂花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9年 1 月 11 日上午 9:00 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 956 号)第十四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俊、李先奕、马景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9年 1月 11 日上午 10:30 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 956 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袁向荣:本院受理原告王娥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资产评估报告[滨铭专评报字(2018)第046 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8年 12月 13 日上午9:00 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 956 号)第十四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国锋、邹平帝皇商贸有限公司、邹平帝皇灯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贾小玲、张含振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8 时 45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平帝皇商贸有限公司、邹平帝皇灯饰有限责任公司、张国锋:本院受理了原告邹平白云餐饮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郭伟刚:本院受理了原告张曰先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马青月:本院受理原告李宝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韩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泽刚:本院受理原告王未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杨峰、侯宝勇:本院受理原告张灿宇、王丹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李凤鸣:本院受理原告刘则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26民初 162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明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刘财芝:本院受理原告赵德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明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陈见: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韩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葛英良:本院受理原告刘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26 民初 122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永昌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平县凯利达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26 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夺:本院受理原告刘新荣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时少强、夏尚喜、张宗明、李小燕:本院审理的原告宋相娥与被告时少强、夏尚喜、张宗明、李小燕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原告宋相娥不服本院(2017)鲁1626 民初 3814 号民事判决,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魏方生:本院受理原告成琴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魏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许道峰:本院受理的王荣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棣县人民法院

    崔建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县支行诉你、孙树风、山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无棣县人民法院

    徐泮华:本院受理原告赵云贞诉你、徐泮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23 民初 95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许道峰、王云秀:本院受理李浩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23 民初 147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二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浩借款本金 57 000 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宋立堂、吴玉美:本院受理原告周春卫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3 民初 37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魏革:本院受理原告博兴县博昌街道阳光汽车租赁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625 民初 4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稻谷庄园酒业有限公司、韩爱杰、王建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宏鑫源钢板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5 民初 6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甘明刚、李尤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博兴县晟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2时 0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山东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牧人神畜牧机械有限公司、邓宝杰、山东顺风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袁云峰、潍坊牧人神畜牧装备有限公司、邓宝信、李刚、无棣县万隆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刘月刚、滨州市清河富氏食品有限公司、王清河、王蒙:本院受理原告范连义与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光松:本院受理原告姚其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崔方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张志超、苗庆飞、张星:本院受理原告巩向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沾化县供销合作社工业品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思恒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山东省沾化供销大厦、山东省沾化供销商城、山东省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 0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赵青林:本院受理巴金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第6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下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宋朋岩:本院受理原告巴金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王义辉、吉林省雪融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顺吉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邢永泽、邢月、邢佩亮诉被告汤海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王义辉、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吉林省雪融物流有限公司、绥化市顺吉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肇事罪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6 刑初 89 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郭克兵:本院受理原告谭一平诉你及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91 民初144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鸿鼎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张艳:本院受理原告槐喜凤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 1691 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滨州巨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新东方商品砼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樊宪国、乔锁云、山东力丰重型机床有限公司、惠民县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龙马重科有限公司、山东裴堂瓶业有限公司、山东惠宇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山东龙马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红大地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百瑞制药有限公司、苗法宋、郭金云、孙林源、邹红、王齐鸣、周爱华、王保聚、吕爱芝、徐功录、张彩霞、潘长生: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孔建伟、杜秀冉、焦付云与被申请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及被告山东红大地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盛华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百瑞制药有限公司、张存朝、施风银、苗法宋、郭金云、孙林源、邹红、王齐鸣、周爱华、王保聚、吕爱芝、徐功录、孔建伟、马宪瑞、潘长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和受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芦鹏:本院受理原告马佳涛诉你及菏泽市开发区君豪自助餐厅、张文涛、刘哲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手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 10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京生:本院受理原告马丽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冻结李京生银行存款 13 万元)、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不服查封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京生:本院受理原告李艳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冻结李京生银行存款 54 682.50元)、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不服查封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田同福:本院受理原告程新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91 民初 105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查封被申请人田同福名下的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德林华府4 号楼01 单元 06001 室房产一套,查封价值以 225 000 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2018)鲁 1791 民初 1054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内容:一、被告田同福支付原告程新芳 150000 元及利息(以150 000元为基数,自 2016 年 3 月 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 1.5 分计算,被告田同福已支付3 000 元应予扣除),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田同福支付原告程新芳公告费 260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原告程新芳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18)鲁 1791 民初 1054号查封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5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如不服(2018)鲁 1791 民初 1054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句国勇:本院受理原告武保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8 民初16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唐家磊:本院受理孙凤伦诉你、冯玉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81 民监7 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下午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滕州市人民法院

    张敬、张艳平:本院受理原告张保君诉被告张敬、张艳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保君要求你们履行合同并协助原告办理成房字(2018)0000762 号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23 民初25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年 12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刁宗山:本院受理原告杜泽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481 民初 15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陈真智、高庆霖、曹金鑫 :本院受理原告刘凯与被告王蒙及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781 民初 22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伟东、李双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2018)鲁 0781 民初 349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10 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吕琳、李明丽、李明伟、孙建军、张洪升、董延慧: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81 民初 2543、2544、25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德培:本院受理原告刘呈基、许同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娟、王志洪:本院受理原告魏春国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振、温爱霞、刘明轩、温爱梅、刘福茂:本院受理原告张会燕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81 民初18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建华:本院受理原告玄潍坊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素芹、李胜刚、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宏鑫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8655367799)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702 民初84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文涛、张晓燕、徐惠云、苏晓明、李乃艳、邱正伟、姜传芳、山东百花食品有限公司:孙丙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孙丙明不服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2016)0702 民初 367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8年 11 月 26日 8 时 45 在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进刚、孙兴美: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702 民初 66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汤宝生:本院受理原告季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 民初 14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跃香:本院受理原告陈蓬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702 民初 99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滨:本院受理原告刘筠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鲁 0702 民初310 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炳锋、张娟、金宗伦、赵秀艳、裴继光、田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5时(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任永盈、徐光照: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三六九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潍坊青欣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70702742449843Y)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2015)潍城望商初字第 214 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2 执 802 号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何彦广:本院受理原告潘广东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民初 5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青州市春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郑祎 、岳淑华与你及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郑祎 、岳淑华不服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2017)鲁 0781 民初 2266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3 时 40 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窦奎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荣兴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曹杨杨、李庆国、夏玉强、原审第三人窦奎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庭前调查、质证),如有新证据一并提交本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逄勇、郑洪华、潍坊永拓化工有限公司、牟林春、何茂莲、郝金彩: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逄莉、荆建光与被上诉人马晓迪、原审第三人牟林春、秦绪兰、潍坊永拓化工有限公司、李海山、何茂莲、曹新义、郝金彩、逄勇、郑洪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按上诉人逄莉、荆建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权利义务均按原审判决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民终 3925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富泰床上用品有限公司、潍坊床单厂、山东省潍坊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本院审理上诉人李晓旭与被上诉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 民再 4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隆鑫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张国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中,潍坊银龙纺织有限公司对本院作出的 (2009)潍执字第 267、283号通知不服,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经审查于 2018年 8 月 16 日作出(2018)鲁 07 执异 79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潍坊银龙纺织有限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异议人潍坊银龙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该执行裁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复议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国涛、潍坊朋泰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晶、郭鹏与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 民终 5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吉祥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街道西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潍坊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 民终 68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永胜:本院受理刘立平、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7 民终 3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友菊、王荣彩: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 民终385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万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朱勤、郑建胜: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 民终 3853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平百合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新刚与被上诉人昌乐英轩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 民终 2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冷相彬: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 30 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淑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 45 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殷洪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6 时2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 45 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道怀: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6时1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祥宝: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25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常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35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海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55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郑连钦: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6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裴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 10 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振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16时 3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雪宝:本院受理原告王宗祥与被告刘文山、李雪宝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韦士强:本院受理原告薛玉磊与被告韦士强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于澎、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02 民初 9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于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 6888 元、利息 377.60 元、手续费 757.68 元(暂计至2016 年 5 月 4 日),共计 8023.28元,并自 2016 年 5 月 5 日起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止仍按原告与于澎所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合同(抵押类)》约定向原告计付利息;同时由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于澎应向原告履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确认原告对于澎抵押的鲁 YUB508 号比亚迪牌小型轿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 50元,由于澎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于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杨正强、王雅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02民初 93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26660 元、利息 5675.62 元(暂计至 2017 年 5 月 10日),并自 2017年 5 月 11 日起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止仍按原告与杨正强所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合同(抵押类)》约定向原告计付利息;同时由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你们应向原告履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确认原告对杨正强抵押的鲁 F87A33 号小型轿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 1000元,由你们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