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公 告

  • 日期:2018092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汶上县馨雅商贸有限公司、汶上县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汶上县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站分公司:

    因你单位负责人周国民被判刑事责任〔(2015)邹刑初字第 218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我局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7月 30 日电话通知你单位负责人到我局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你一直未来领取;我局于 2018年 8月 6 日向你寄送《责令改正通知书》,你拒签后于8 月 8 日退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我局现予以公告,责令你单位 15 日内变更负责人。逾期不办理,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汶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