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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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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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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黎:本院受理原告刘洋清诉被告徐晓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志胜、肖玉磊、贾玉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玄春英、黄其雷、昌乐玉明机床加工部:本院受理原告张翠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玄春英、昌乐县维维综合门市部:本院受理原告张翠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文生、沈青、刘绍民、刘春香、刘新军、徐庆云、昌乐古翠行珠宝有限公司、昌乐县众诚珠宝店、昌乐华翠园珠宝行:本院受理原告昌乐县裕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25 民初15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祥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国名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邮箱是所作出众合评(鉴)字(2018)第 048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对你公司位于潍坊市寒亭区亚星路祥泰花苑西门口北侧中百超市用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依法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813.05 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众合评(鉴)字(2018)第048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自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同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到我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逾期,本院依法将上述资产以 813.05 万元的起拍价在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通知,望按时派员参加。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企银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万友铁塔有限公司诉被告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作出(2017)鲁0725 民初 2918 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山东万友铁塔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变更被上诉人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国伟、张书全:本院受理张明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鄌 郚 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星华、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秀义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洪刚:本院受理原告王书义诉被告张洪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5 民初 18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高存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达华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山东中顺光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郑书山、赵刚、邵珠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5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县供销社杂品公司、昌乐县供销社大酒店: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昌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不服(2017)鲁 0725 民初 2215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夕保: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刘明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夏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韩学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韩桂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李维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5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高秋红: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6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葛世彬: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海涛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4执 969 号执行通知、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期满后当即履行(2017)鲁 0784 民初 3852 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未履行,应当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九时到本院执行局接受财产调查,逾期仍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丘市人民法院

    张萍萍: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784 民初1670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 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彭慧:本院受理原告娄冬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4 民初 46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光辉:本院受理原告娄冬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4 民初 464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东华:我院审理原告高友英与你及被告李炳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4月 23 日作出(2017)鲁 0784 民初 3275 号民事判决。原告高友英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东华:本院受理原告刘金娥、张景宝、王汝智、张传民分别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四案,于 2018 年5 月3 日分别作出(2017)鲁 0784 民初 3295、3298、3308、3309 号民事判决书。四原告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丘市人民法院

    李云生、胡甲森: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纠纷一案(2018)鲁 0703民初955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益阳机械有限公司、严华、李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与被告潍坊良辰金火焰经贸有限公司、潍坊益阳机械有限公司、严华、李颖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 民初 1627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乃清、黄海涛、潍坊市寒亭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王维华、李敬美、李素仙、王丽敏、王英杰诉原审被告王乃宾、被告王乃清、被告颜世杰、被告黄海涛、被告潍坊益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潍坊市寒亭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寒民再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周玉宝:本院受理原告解洪烈与你及解民生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并于 2018 年3 月 7 日作出(2016)鲁 0703 民初 1565 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解洪烈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周玉宝:本院受理原告解民生与你及解洪烈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并于 2018 年3 月 9 日作出(2017)鲁0703 民初 726 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解洪烈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凯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月侠、郑伟、王富成、王运启、丁涛、权学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高强:本院受理原告田守文诉你、赵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 民初 4756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汇丰机械有限公司、张仁山、张维: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宝利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培槐、刘志刚、寿光市汇丰机械有限公司、张仁山、张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83 民初43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杨建鹏、刘昕:本院受理原告曹志武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玉森:本院受理原告王美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3 民初 50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赵文圣:我院受理的原告栾淼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院决定对赵文圣所有的位于高密市经济开发区康城大街 2166 号1幢 519、521 室分别进行评估。本院定于 2018 年8月 16 日上午8时 30分在我院拍卖大厅,依《司法评估机构名册》选择专业评估机构。并定于 2018年 8 月 24 日对评估财产进行现场勘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领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评估机构确认书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丹东货运有限公司、东港市隆鲲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俊晏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85 民初 9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兰宗山、秦晓艳、潍坊市宏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王增明、山东冠宇能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瑞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兰宗山、潍坊市宏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瑞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杜春雨、范娜:本院受理原告迟晓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利德纺织有限公司  高密市鑫文纺织有限公司  蔡秀美  邱方成  王教文  任立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85 民初 29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达信纺织有限公司、高密市立恒纺织工贸有限公司、高密市中兴纺织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益林窗业有限公司、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李晓刚、赵丽娇、李储学、刘霞、李强、范华萍、孟兆义、栾君、夏纪升、孙梅: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85 民初 29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翔隆铸造有限公司  高密市宏源机械有限公司  高密市隆翔热镀锌制品有限公司  葛润廷  吴晓燕  葛建义  李秀香  孙慎升  于术会  管日刚  王玉凤: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85 民初 46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陈丙良、王瑞芝、孙正启、张洪芹、朱同江、朱俊波: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 民初 297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葛美花、李所英、葛玉龙、陈新明、张秀珍、徐怀志: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 民初 468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陈新明、张秀珍、葛美花、徐怀志、李所英、葛玉龙: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 民初 469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高盛食品有限公司、高密市广发机械工贸有限公司、高思荣、张祥训、刘美花、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孙学萍、张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85民初 296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钟少华、刘廷林:本院受理原告姜晓娟起诉你们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785 民初 6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山东吉祥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山东吉祥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世敏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5 民初 79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曹新凯、徐艳:原告苏波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5民初55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上海定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孙玉林与你及青岛阳光东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青岛阳光东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2016)鲁 0785 民初3042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8年 08月 13 日 08 时 45 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高密市人民法院

    朱欣:本院受理焦枢垦诉你与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庆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 60 日视为送达。提交上诉状时间为公告期限后 10日内。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玉利: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及王相高、薛维秀、荆世伟、刘建华、迟培军、隋娜、徐连成、孙桂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王相高不服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2016)鲁 0785 民初 1185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8 年 08 月 14 日 08 时 45 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高密市人民法院

    马玉涛: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兰、徐洪云、李杰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85 民初 4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吴政伟、王新娟:本院受理栾桂芹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潍坊潍尔经贸有限公司、潍坊驰鹏工程有限公司、潍坊隆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马占坤: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7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轩宇电子城有限公司、刘莹、王秉伟: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12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大嘴食客商贸有限公司、高密大伟酒水贸易有限公司、谭好亮、彭彩霞、李大伟、展晓晓: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1214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人防工程服务中心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 3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速: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诉潘海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郎需波保险纠纷一案,现申请追加你为被告并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满后第3日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物资总公司:本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市奎文区物资总公司、潍坊市奎文区化工轻工公司、潍坊市奎文区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我院审查,已作出(2018)鲁 07 执异25 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玉堂、朱德友、闫西芹:本院受理上诉人范宁宁与被上诉人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玉良、李玉堂、李风兰、朱德友、闫西芹、李怀奎、李红云、陈功青、刘风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准许范宁宁撤回上诉。二审案件受理费5418 元,减半收取 2709元,由上诉人范宁宁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 民终 3245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素芹: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盛昌与被诉人高来生、原审第三人孙庆华、孙秀华、何素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7 民终 52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中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信约国证律师事务所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91 民初 16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谭广雨、刘淑梅: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 10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08: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汤志明:本院受理原告陈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27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洪宝、周晓玲:本院受理原告陈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91 民初 31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4: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田青、魏丽杰:本院受理原告牟学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91 民初 41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5: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俊杰:本院受理马广岭上诉姜洪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你做为原审第三人。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洪梅青:本院受理黑玉玲上诉刘玉春追偿权纠纷一案。马如平与你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聊城永润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聊城市东海铸锻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与你及第三人山东金羊特种车有限公司、聊城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奥宝源汽贸有限公司、聊城有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神州畅行(福建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聊城泰鸿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判决。因聊城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合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郭读成、周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22 民初9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周新东:本院受理原告秦佑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3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麻荣: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8 民初 17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三春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游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张飞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8 民初 4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三春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张永军、陈国庆、许学合: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苟村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陈学成、刘贵福、李世稳: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苟村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张海林、董孝丽、苏庆好:本院受理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苟村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3日